山東濟南: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市場化服務模式
發布時間:
2023-03-01
近日,濟南市政府印發《濟南市“十四五”節能減排工作實施方案》。
《方案》中明确提出:
持續推動圍護結構、供熱、制冷、照明、電梯等綜合型用能系統和設施設備節能改造項目建設,推動能耗定額管理,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章丘模式”,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市場化服務模式,增強示範帶動作用。
《方案》原文如下:
濟南市“十四五”
節能減排工作實施方案
爲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和省市相關工作要求,大力推進節能降耗和污染物減排,加快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标,根據《山東省“十四五”節能減排實施方案》(魯政字〔2022〕21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确、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以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爲主題,堅持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推進,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健全節能減排政策機制,推動全市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态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确保完成“十四五”節能減排目标,爲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堅實基礎,在全省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中走在前、作示範。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單位地區生産總值能耗較2020年下降14.8%,能源消費增量控制在合理區間,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化學需氧量、氨氮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别達到9494噸、7373噸、18180噸、707噸。節能減排政策體系更加健全,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
三、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一)重點行業綠色升級工程。加快實施鋼鐵、化工、建材、鑄造等重點行業節能改造升級,嚴格能效約束,組織開展工業節能診斷服務,實施能量系統優化、節能技術改造、餘熱餘壓利用等節能技改項目,完成省下達的水泥熟料、煉油、煉鐵等單位産品綜合能耗降低任務,提升重點行業和企業能效水平。
推動鋼鐵、水泥、玻璃、鑄造等行業及燃煤設施污染物深度治理,2023年年底前完成鋼鐵、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開展産業基礎再造工程和質量提升行動,實施建材、鑄造等産業集群提升改造。
推動重點行業清潔生産和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改造,依法實施“雙超雙有高耗能”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産審核,組織開展企業用水審計、水效對标和節水改造。
拓展節能減排工作覆蓋面,推動數據中心綠色升級,推進景觀亮化工程節能。開展數字化綠色化協同轉型發展(雙化協同)綜合試點,推動數字化綠色化深度融合。
到2025年,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降低17%左右,完成省下達的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任務,“兩高”行業産能和數據中心達到标杆水平的比例超過30%,新建大型和超大型數據中心電能利用效率(PUE)優于1.3,創建省級及以上綠色工廠40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态環境局牽頭,市委網信辦、市水務局、市大數據局、市城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縣政府及代管鎮、街道的功能區管理機構(以下統稱各區縣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區縣政府落實,不再逐一列出)
(二)園區節能環保提升工程。實施園區綠色低碳發展提檔升級行動,深化園區循環化改造,加快綠色工業園區、生态工業園區、無廢園區建設,推動園區空間布局優化、産業循環鏈接、資源循環利用、節能降碳升級。
鼓勵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行熱電聯産、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儲能一體化應用。加快園區污染綜合整治,推進供熱、供電、污水處理、再生水回用等公共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加大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污水管網排查整治力度,加強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危險廢物安全處置,推進揮發性有機物等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綠島”項目建設。
支持園區創建國家級節能環保示範園區、綠色産業示範基地。引導工業企業向園區集聚,嚴格落實沿黃重點地區工業項目進入合規工業園區要求。到2025年,創建市級以上綠色工業園區(産業集群、産業集聚區)15個,省級生态工業園區比例力争達到工業園區的50%以上,具備條件的省級以上園區全部實施循環化改造。(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環境局牽頭負責)
(三)城鎮綠色節能改造工程。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全面貫徹城鎮綠色規劃、綠色建設、綠色運行管理理念,推動低碳城市、韌性城市、氣候适應型城市建設,有序推動全域“無廢城市”建設,支持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率先建設碳中和示範區。實施綠色建築高質量發展行動,嚴格執行建築節能标準,加快推動被動式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築建設,積極發展星級綠色建築。推動公共建築能效提升,穩步推進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推動建築光伏一體化建設。
推動海綿城市項目建設,實施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工程,實現供水管網網格化、精細化管理。持續推進清潔取暖,推動工業餘熱、可再生能源等在城鎮供熱中的規模化應用。“十四五”期間,實施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及綠色化改造500萬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築能效提升改造200萬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面積4000萬平方米以上。
到2025年,全市城鎮建築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以上,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7.8%以内,清潔取暖率達到90%以上,工業餘熱利用量新增800萬平方米。(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生态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交通物流節能減排工程。完善綠色綜合交通體系,推動綠色鐵路站、綠色公路、綠色港口、綠色機場建設,有序推進充換電、加氣、加氫、機場岸電等基礎設施建設。
優化運輸組織方式,發展智能交通和公鐵水空多式聯運,提升鐵路貨運能力,推動小清河複航,提高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等清潔運輸比例。加快推進綠色出行體系建設,構建“軌道交通+無軌電車”快速公共交通走廊,做好軌道網、公交網、慢行網“三網融合”。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等交通車輛新能源化率,推廣低能耗運輸裝備,新增和更新公交車(應急車輛除外)100%采用新能源車型、巡遊出租車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比例不低于80%,降低新生産乘用車、商用車平均油耗和純電動乘用車平均電耗。
全面實施汽車國六排放标準和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國四排放标準,完成省下達淘汰國四及以下排放标準的營運柴油貨車任務。加快綠色倉儲建設,鼓勵建設綠色物流園區,完善城鄉物流配送體系建設。加強快遞包裝綠色治理,建設郵政業綠色網點和綠色分撥中心,推進大型電商和寄遞企業包裝物回收循環利用。
到2025年,鐵路貨運量較2020年提高10%,國六排放标準重型貨車占比達到30%以上,充換電設施保有量超過8萬個。(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環境局、市商務局、市口岸物流辦、市郵政管理局、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工程。優化農業農村用能結構,因地制宜推進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業生産和農村生活中的應用,推進農房節能改造和綠色農房建設,有序推進農村清潔取暖。
加快淘汰老舊農業機械,推廣節能環保農用機械、設備,發展節能型設施農業。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分類推進農村廁所革命,梯次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消除農村黑臭水體。加強農村面源污染防治,深入實施農藥化肥減量增效行動,推進稭稈全量化綜合利用和廢舊農膜回收工作,健全完善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體系和長效機制。
到2025年,單位耕地面積化肥使用量下降6%左右,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村莊占比達到83%,農作物稭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8%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廢棄農用薄膜回收率達到90%以上,綠色防控覆蓋率達到55%。(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态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公共機構能效提升工程。持續推動圍護結構、供熱、制冷、照明、電梯等綜合型用能系統和設施設備節能改造項目建設,推動能耗定額管理,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章丘模式”,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市場化服務模式,增強示範帶動作用。
推進新建和既有停車場汽車充換電設施設備建設,市級機關配備公務用車,除特殊工作要求外,一律配備新能源車輛。深入開展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組織各級公共機構争創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和公共機構能效、水效領跑者。
到2025年,全市80%以上的縣級及以上黨政機關建成節約型機關,公共機構單位建築面積能耗、人均綜合能耗、人均用水量、單位建築面積碳排放相較于2020年分别下降5.5%、6%、6%、7.5%。(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牽頭,市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工程。加快非化石能源開發利用,實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動,大力推動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發展和儲能設施建設,實施光伏跨越發展工程,加快推進國家整縣(區)屋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試點建設,開展“百鄉千村”綠色能源發展行動,提升非化石能源供給保障能力。
推進化石能源清潔低碳利用,推動中俄東線天然氣管道(山東段)等油氣管網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推進外熱入濟項目,推動電力熱力、鋼鐵等主要用煤行業節能改造,降低火電平均供電煤耗,完成省下達的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産電廠30公裏供熱半徑範圍内低效小熱電機組(含自備電廠)關停整合任務。推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提升電力系統綜合調節能力,有序推動儲能和新能源協同發展,增強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能力。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達到7%左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裝機力争達到430萬千瓦以上,完成省下達的煤炭消費壓減任務。(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生态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重點區域污染物減排工程。持續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提升環境精細化管理水平。深入落實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強化多污染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以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減排爲重點,統籌考慮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特征,劃定管控分區,強化分時分類管控和差異化精細化協同。
深入打好碧水攻堅戰,加強黃河流域重要支流污染治理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深入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及規範化管理工作,強化流域污染聯防聯控。到2025年,重度污染天數比率控制在1%以内,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務。(市生态環境局牽頭,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工程。實施全過程污染治理,以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塗裝等行業爲重點,推動原輔材料和産品源頭替代工程,加大低揮發性有機物(VOCs)含量塗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推廣使用力度,建立源頭替代、過程管控和末端治理的VOCs全過程控制體系。
實施涉有機物提标改造綜合治理工程,禁止建設生産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塗料、油墨、清洗劑等項目,加強汽修噴塗、裝飾、裝修等生活消費領域溶劑使用環節VOCs排放源的管控,開展原油、成品油、有機化學品等涉VOCs物質儲罐排查和易揮發有機液體儲罐改造,鼓勵石化、有機化工等大型企業自行開展洩漏檢測與修複,推動工業園區、企業集群因地制宜建設涉VOCs“綠島”項目。
到2025年,全市實施30個以上低VOCs含量原輔料使用替代試點項目,溶劑型工業塗料和溶劑型油墨使用比例、溶劑型膠粘劑使用量完成省下達的下降目标任務。(市生态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環境基礎設施水平提升工程。優化城鎮環境基礎設施規劃布局,鼓勵建設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多位一體”的綜合處置基地,因地制宜推動生活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擴大環境基礎設施覆蓋面。
加快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推進雨污分流改造,持續開展黑臭水體整治,實施城市污水處理廠提标行動,加大污泥無害化處置力度。
有序推動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積極推進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完善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到2025年,新增污水處理能力40萬噸/日、生活垃圾處理能力1900噸/日,消除雨污合流管網425公裏,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75%,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實現“城市建成區雨污合流管網清零、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清零、城市污水處理廠提标”目标。(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生态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健全節能減排政策機制
(一)優化能耗雙控制度。實施能耗強度降低基本目标和激勵目标雙目标管理,科學分解各區縣能耗強度降低目标,對于達到激勵目标的區縣,免予考核能源消費總量。
強化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指标管理,增強能源消費總量調控彈性,新增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納入能耗雙控考核。實施重點行業用能預算管理,各區縣建立健全能耗指标台賬,能耗煤耗替代源指标市域内統籌使用,推動能源要素合理配置,全力做好重大項目用能保障。加強節能形勢監測預警,對節能工作進展滞後的區縣加強工作指導。(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統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優化總量減排分解方式,分解下達重點工程減排量。
落實國家改革完善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要求,加強與排污許可證、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制度銜接,實施總量指标分配和監管。實施非固定污染源全過程調度管理。強化對重點工程減排量的監督管理,重點核查重複計算、弄虛作假特别是不如實填報削減量和削減來源等問題。(市生态環境局牽頭負責)
(三)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強化“兩高”行業監督管理,建立“兩高”項目清單,堅持四個區分、四類處置方式,明确處置意見,實施動态管理。
新上“兩高”項目嚴格落實産能、煤耗、能耗、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五個替代”要求,嚴格履行窗口指導、提級審批。落實國家和省建立統一的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制度,全面清理整頓“兩高”項目優惠電價。(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環境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統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健全節能減排法規标準。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節能環保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完善我市相關法規政策。嚴格執行強制性單位産品能耗限額、耗能設備能效、污染物排放等标準,引導企業參與制定國家、行業和地方節能标準。
紮實開展能效、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積極推動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産品、綠色生活等創建工作,積極開展綠色建材産品和綠色建築标識認證,完善綠色商場、綠色賓館、綠色景區等綠色服務标準,開展第三方認證評價。(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态環境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經濟政策。加大節能減排财政支持力度,統籌安排相關專項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建設,支持符合要求的城鎮污水垃圾、危險廢物處置及重點領域水環境治理等項目積極争取省基本建設投資資金,完善節能減排獎懲制度,深入實施财政涉企資金“綠色門檻”制度。
加大政府綠色采購實施力度。健全綠色金融體系,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等業務,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再貸款再貼現減碳引導等政策工具,支持重點行業領域節能減排。
推廣碳排放權抵質押貸款業務,積極推進環境高風險領域企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減排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嚴格執行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機制,落實綠色稅收制度,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政策,優化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政策。深化供熱體制改革,完善城鎮供熱價格機制,按照技術可行、操作方便、群衆可接受的原則确定居民終端供熱計費方式。(市發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營業管理部、人民銀行萊蕪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萊蕪銀保監分局牽頭,市生态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大科技創新力度。突出節能減排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申報國家綠色技術創新“十百千”行動,積極培育一批節能環保領域的高新技術企業。
鼓勵節能減排、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支持符合條件的單位申報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和創新創業共同體等創新平台。鼓勵龍頭骨幹企業集聚優勢創新資源,申報節能減排領域省重大創新工程、綠色低碳技術成果目錄。(市科技局牽頭負責)
(七)完善市場化機制。加快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改革,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深化用水權交易,健全用能權交易機制,指導重點排放單位依法依規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推動電力市場化改革,全面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推廣綠色電力證書交易。
創新生态環境治理模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開展環保管家、環境醫院、生态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試點。落實能效标識管理制度,推動綠色産品認證。充分發揮國有資本在節能減排領域的重要功能作用。(市發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國資委牽頭負責)
(八)加強統計監測能力建設。嚴格實施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健全能源計量體系,完善工業、建築、交通運輸等領域能源消費統計。完善污染排放監測體系,優化污染源統計調查方式,嚴格落實重點排污單位安裝自動監控設施,加強工業園區污染源監測。
加強統計基層隊伍建設,增加能源統計培訓頻次,強化統計數據審核,堅決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提升統計數據質量。(市發展改革委、市統計局、市生态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抓好執法隊伍建設。健全市、區縣兩級節能監察體系,明确節能監察部門職責,強化節能監察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節能監管全覆蓋和節能執法全閉環體系,提升節能監察效能。
深化生态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推進執法隊伍專業化、執法能力規範化建設,實施生态環境保護統一執法,大力推進非現場執法。強化重點企業專業人員配備,重點用能單位嚴格按照要求設置能源管理崗位和負責人,重點排污單位按要求設置專職環保人員。
持續開展政府有關部門及監察執法機構、企業等節能減排工作人員培訓。(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态環境局牽頭,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司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強化節能減排數字賦能。推動節能減排流程再造、制度創新,加快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系統監測和應用,加強污染源自動監測體系建設,強化節能減排領域統計數據歸集和共享,發揮監測數據在形勢分析、執法監察等方面的支撐作用。
加強生态環境數據資源管理,完善數據資源目錄體系,加快衛星、無人機遙感技術在環境監測中的應用,提升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監測、重點流域自動監測及預警能力。(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态環境局牽頭,市統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複雜性,制定具體措施,狠抓工作落實,确保完成節能減排各項任務。各區縣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節能減排工作負總責,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部署推進,明确有關部門、重點單位責任,将任務分解落實到重點企事業單位,工程化推進節能減排工作。
市屬企業應率先落實節能減排目标責任,鼓勵實行更嚴格的目标管理。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态環境局要加強節能減排統籌協調和工作指導,制定年度節能方案、重點減排工程計劃,完善調度、通報等機制,建立項目庫,項目化、清單化、工程化推動任務有序有效落地落實,統籌研究解決有關問題,重大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态環境局牽頭,市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監督考核。根據省有關要求,開展“十四五”各區縣政府節能減排目标責任評價,評價結果經市政府審定後,交由幹部主管部門作爲對區縣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嚴格落實獎懲,對在節能減排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揚獎勵,對未完成目标任務的區縣予以通報和約談。組織做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自評估工作,紮實推進中央、省級生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态環境局牽頭,市委組織部、市統計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開展全民行動。全面推行綠色生活方式,深化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等綠色生活創建活動,營造綠色低碳社會風尚。組織開展重點單位節能減排倡議和宣傳,推動重點用能企業加強節能管理,推進重點排污單位落實污染防治主體責任。
推行綠色消費,擴大節能環保汽車、節能家電、高效照明等綠色産品供給,探索建立個人碳賬戶等綠色消費激勵機制,落實糧食節約行動方案,開展全域“無廢城市”建設。組織實施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世界環境日、地球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做好綠色低碳典型宣傳,通過多種傳播渠道和方式廣泛宣傳節能減排法規、标準和知識。
發揮行業協會、商業團體、公益組織的作用,支持節能減排公益事業。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充分利用好各類舉報熱線,暢通群衆參與生态環境監督渠道。擴大各類環境基礎設施向公衆開放範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态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委宣傳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